
兰坪县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虎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经审理查明,2025年10月15日,虎某某因情感纠纷饮酒后滋事。在民警现场依法处置过程中,其持钢管、菜刀暴力袭击执法人员,被制服后又脚踹执法人员,致两名执法人员受轻微伤。
法院认为,虎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辅警,其行为已构成袭警罪。鉴于其认罪悔罪,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暴力袭警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该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对袭警犯罪依法严惩的立场,旨在维护执法权威与秩序,保障执法人员人身安全,捍卫法治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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