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公安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二次集中学习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会

2026-03-18 09:55:55 浏览:{{ hits }} 来源:怒江州公安局 作者:李红梅

3月12日下午,怒江州公安局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6年第二次集中学习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会。会议由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石凡主持。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央、省委关于学习教育力戒形式主义有关要求,中央、省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相关文件和《云南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选人用人登记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内容。

会议指出,公安机关作为平安建设的主力军、维护稳定的突击队,肩负着守护国家安全、维护边疆稳定、保障人民安宁的神圣职责。践行正确政绩观,是新时代公安队伍履职尽责、永葆初心的根本政治要求,更是回答好“安全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一核心命题的关键遵循,更是怒江公安最过硬的政绩。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要求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通过科学决策和实干苦干,创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真正造福人民、得到群众公认的业绩”,这一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从实际出发、按规律办事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必然要求,为怒江公安队伍锚定使命、履职尽责、为民创绩,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科学方法论指引。

会议要求,一是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在深调研、察实情中找准护民平安的规律路径。政贵有恒,绩贵求实。脱离实际、盲目蛮干,好大喜功、急功近利,都是错误政绩观的典型表现。对怒江公安而言,护佑群众安全,首要就是摸清辖区实情,找准防控规律,坚决杜绝拍脑袋决策、照搬照抄。二是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在守规律、善作为中筑牢护民平安的坚实屏障。规律客观但可认知运用,尊重客观规律与发挥主观能动性相统一,是践行正确政绩观的核心哲学智慧。面对复杂边境形势、多元治安风险,要以党的创新理论为指引,深化对新时代公安工作、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规律的认识,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三是践行正确政绩观,要在重实干、担使命中交出护民平安的过硬答卷。政绩之本,在于为民;公安之责,在于护安。必须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平安不平安、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准,紧扣怒江公安主责主业,以实干求实绩、以实效惠民生。

会上,州局党委班子成员围绕学习主题分别作交流发言。州公安局在家党委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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